北京昌平食药监局在停业烤肉店门口贴公示书

2014年07月28日13:10  新京报 收藏本文
汉丽轩烤肉超市昌平店门口,张贴着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发的《公示书》。 汉丽轩烤肉超市昌平店门口,张贴着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发的《公示书》。
汉丽轩烤肉超市昌平店门口,民警张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发的《公示书》。 汉丽轩烤肉超市昌平店门口,民警张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发的《公示书》。

  根据有关案件线索,今晨昌平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位于昌平永安路的一家汉丽轩烤肉超市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该餐饮企业被责令停业整顿。经查,该企业登记注册名称为:北京梁氏餐饮有限公司,汉丽轩为其加盟品牌。企业员工近10人无健康体检证明,检查人员发现其存放的真空包装羊腰子、预包装鱿鱼片存在无标签标识或标识不全、冷面过期的情况。检查人员正在核查其是否有从餐桌上回收客人吃剩的生肉片、生鱼片再次加工使用的行为。

  今天上午,新京报记者来到汉丽轩烤肉超市昌平店,发现该店已停止营业。店门口张贴着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发的《公示书》,《公示书》中称“经查,该店存放有多种过期食品及三无食品原料,已对其立案调查”。对前来吃烤肉的顾客,店员谎称“停电了,不营业”。

  今年以来,各区县食药监局已经多次查处汉丽轩各加盟门店的违法行为,在检查中屡次发现员工无健康体检证明、食品原材料无中文标识、后厨脏乱、生熟不分等违法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依据《北京市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约谈汉丽轩总部负责人。

  根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经营者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将载明违法经营者名称、违法事项和行政处理决定等内容的公示书张贴在违法经营者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经营者如擅自揭除、撕毁、遮挡、污毁公示书的,可以从重或加重处罚。昌平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有关规定,在全市开出首张餐饮企业违法行为公示书,张贴在永安路汉丽轩烤肉超市门前,以示警戒。

(原标题:食药监局开出首张违法行为公示书 昌平汉丽轩停业)

(编辑:SN146)

文章关键词: 食药监局 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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